评《现代英文选评注》

第一次看到夏济安先生的《现代英文选评注》,是在高中时。从上海市上海中学念慈楼图书馆内借出此书的情形,历历在目。那是1985年上海译文的版本,棕黄色封面。但很快就还了回去,一是太难,读不懂;再就是读了开头那篇福克纳的《熊》节选,感觉对高考帮助不大。大学时,在地摊上买了一册二手的译文版,仅4元,束之高阁而已。

再看到《评注》,已是大学毕业十二年后的2014年,新的这本是外研社版,封面白底,字则黄、蓝,清新许多,且较译文那本,版式丰富,篇幅略有加厚。读完夏氏胞弟志清先生序,才知经其亲校一过,与夏氏高第朱乃长所审订者,确为两般风景。

夏氏编辑此书,是20世纪50年代,乃为台湾大学外语系授课之用,至1959年付梓,广受当地读者欢迎。可以说,他是一个传统的继承者。国府迁台前,三四十年代的图书市场上,商务、中华、世界、竞文等上海书商,出版过大批英文注释读物,佳构涌现,蔚为壮观。这与当时英语学习需求旺盛,而中国学者惯于注疏典籍有关。当然,挺特如林语堂、温源宁、熊式一,径可用英文创作散文、小说,另当别计,唯此类原创对学习英语之助益或不及详注欧美著作。

那一代的名注家中,我最为服膺练川 葛公讳传椝先生的宗风。他的著作,凡能找到,我必精读。可惜,鼎革以后,他的注释作品极少,我仅见译文版《再会,契普斯先生》(Goodbye, Mr. Chips by James Hilton)、《卖花女》(Pygmalion by George Bernard Shaw)和上海教育版的英美当代散文短篇。前两本,我至今极力向英文系学生推荐,配合葛先生《英语惯用法词典》,熟读几遍,可对当代英语如何表情达意有更深的认知。

有道是“观于海者难为水”,葛先生之后,值得寓目的英文注释作品极少见。以某些莎士比亚戏剧注释本为例,莫不是我能解者,详加阐述,究其本质,无非从英美著述中搬运些注释者看得懂的资料过来;独于我不能解者,一跃而过,令我常常怀疑:是不是自己智商太低,怎么注家不落墨处,往往是我最搞不明白的呢?

不仅莎翁作品如是,很多高校英语专业使用的所谓“教参”亦然。恕我冒昧揣测,今天多数作注释的,恐怕是自己都不曾读通看懂,偏偏胆壮气粗,急于“立项目,出成果”,遂以己昏昏,使人昭昭罢了。

大环境如此,蓦地重逢夏氏《评注》,带着怀旧之情,拜读数篇,顿觉耳目一新。

诚然,以今日眼光看,这本书的缺陷很明显。正如我在某页上的批文:“以汉释英,进学之大忌也。”如第75页:

lap:大腿。

我见此,便一皱眉:lap不是“大腿”这么简单的。英汉语言的词汇间,常常在某些点上,无法建立起数学那样的一一映射。lap和“大腿”就绝对不能混作一谈。可以说,在现代汉语里,没有lap的对应表达(equivalent)。何以见得?且来看最最常用的《朗文当代英语辞典》,这里引用第四版:the upper part of your legs when you are sitting down。这when you are sitting down存在与否,在释义中,是起决定性作用的。也就是说,你不处于“坐”这一状态的时候,你的lap是不存在的。你坐下才有。《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》第四版的译者李北达的译文是:(人坐着时)大腿的上方。这就精确多了。而我之所以能注意到这点,便是受益于葛先生的著述,他特别强调学习者要注意英语词汇的特点,不要简单地在英汉表达之间划个等号,当作一对一的关系记下,那样学到的英语只会是千疮百孔,不堪推敲的。

再如第74页:

lace:拴鞋带。tight:紧。

lace的出处是原文lace both his shoes,则lace非“拴鞋带”,而是“拴(鞋子的鞋带)”,不能把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混淆。而tight表示“紧”固然无问题,但是形容词作补语还是副词作状语?这些初学者容易生惑的问题,注释者却没有考虑到。

同页还有一注:

plod意义同前面的trudge差不多:吃力地走路

足见夏氏于英文文法无甚见地。“差不多”这样的解释,本质上和“lap=大腿”是一回事,不解同义词间的精微差别。这种差别,无论在英语还是汉语里,都是严肃学者自古以来就强调的。段注《说文》有名言:“浑言则互明,析言则分别”,后半句就指出:同义字分开用,就是要体现它们语义、语体等方面的区别。这样说来,plod和trudge“差不多”,实在不够严谨。查《朗文活用词典》第一版:

trudge
to walk slowly, with heavy steps because you are tired and have been walking for a long time [v I]

plod
to walk slowly and steadily with heavy steps, for example because the ground is difficult to walk on, or because you are carrying something heavy [v I]

两词之间“差”多少,一目了然。

古人讲“惟精惟一,允执厥中”,夏氏《评注》做得远远不够。但此书有一点,在我看来,可谓“一俊遮百丑”,是今日坊肆间的片羽吉光。那就是,夏氏对篇章整体的把握。

以我少时不解的福克纳《熊》节选为例,我仔细读了一遍夏注,撇开词汇层面的问题不谈,可以说在句法上,如指称、照应,都不惜笔墨,而且交待了前因后果,即上下文,让读者能见木且窥林:
He是小说的主角Issac McCaslin,整篇小说是用他这个角度来写的,熊的可怕只是从这个少年的所闻所见里表现出来。
it:猎熊这件事情。before that:that指那天早晨。当地的人每年冬天要去猎这一头熊,小说开始是Issac十六岁时十二月的一个早晨。以下是倒叙以前的事。
on that day when he first wrote his age in two ciphers:他刚满十岁的时候。two ciphers 意为“两位数字”,一百以上就是in three ciphers了。他满了十岁人家才让他去参加猎熊大会,但是事实上,大熊在这孩子出世以前就已经猖獗。when所引起的子句有两个,中间由and连接。
很长的一句,但是本篇里还有一句长达一千六百字,比这一句要长十倍。那种长达一千六百字的、创纪录的句子,是要从感觉印象和回忆所交织的心理状态里反映出几十年的事情,那是不容易分析的。这里的一句实在并不难,很明显的可分成三节,节和节之间,有一破折号(dash)分隔开来(或联系起来)。

如此循循善诱,约略呈现出文本的脉络结构,直如注者近在身旁,扮演着教师的角色。由此,我也想到,其实此书作大学的泛读教材,简直是不二之选。

首先,学生预习,自己准备词汇方面的知识,夏注中有的是线索,而今天要找本可靠的英文词典,十分容易,与学习型词典(learner’s dictionary)尚未风靡的1959年,不可同日而语。即以Lingoes.net提供的各种词典电子版,都能完成这一弥补原著缺漏的任务。

然后,教师根据《评注》,作句法的讲解,同时照应词汇,回答诸如为何那里用plod而这里用trudge、是否福克纳别有用心焉之类的问题。把节选的这一片讲得通透,讲到灵动。

最后,引导学生扩展开去,去图书馆或网上找来原书文本,上推下进,多读几部分,试着也做做注释。

这样三步走,坚持一年把全书攻下,学生再回顾听课笔记与预复习及课后自学笔记,反复记忆、体会、领悟,至少对文学类的书面英语,会有更坚牢的掌握。

以我有限的教学实践与见闻,我国学生往往在词汇层面停步于死记硬背,连“分析”之法都掌握不好,遑论上升到钻究篇章的阶段。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,攻词汇是汉学,治文章是宋学,前者重义,后者重理。夏济安先生的注释,显然是宋学强于汉学多矣,正好外研社这本《现代英文选评注》可对我国英语教育泥于细节、忽于大观的弊病有所匡救。

本文原载《 中华读书报 》2014年02月19日第18 版